台湾少年郎结伙加入“世纪佳缘” 专骗大陆女子投资

22岁台湾陈姓男子2年多前经介绍,加入以张姓男子为首的诈骗集团,在台中市设置机房,成立微信工作组,登入大陆地区婚姻网站,随机找寻女子聊天后培养出感情,诓骗自己是公司干部,诱使大陆女子投资诈财,检警循线破获该集团,查出有大陆女子禁不起陈甜言蜜语,半个月内六度汇款人民币19万元,他则分得两成约台币15万元,台南地院判陈1年2月徒刑,可上诉。



检警调查,张招揽陈等多人加入诈骗集团,成立微信工作组「猪年行大运」,陈等人各以昵称,分别登入大陆地区婚姻网站「世纪佳缘」,随机找寻女子聊天,并加入微信账号,与大陆女子培养感情后,谎称自己是公司干部,公司有投资案,有利可图,需要女方出资、汇款至指定账户,顺便投资未来。



2018年10、11月间,年仅19岁的陈与大陆地区原姓女子在微信上聊天,时有视讯,谎称自己是电子公司干部,之后会到其居住处设立分部,且公司有投资案需她帮忙等为由,致使原女上钩。案经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,检方取得原女证词,指2018年12月18日起至翌年1月2日六 度汇款至中国农业银行指定账户,总共被骗人民币19万元。



经检警换算成台币约76万元,依张等人供词,机手可获得二成金额,粗估陈诈骗原女所得15万2000元。陈供称,诈骗部分所得给妈妈、朋友及女友外,其余均花费殆尽。



辩护人表示,陈本案犯行时,仍未满20岁,尚属年轻,之后自动退出该诈骗机房,难认其恶性重大。辩护人主张,陈的祖母罹患癌症,为筹措非健保给付自费药物,才铤而走险,铸下大错。



台南地院审酌,陈年轻体壮,竟不思循正途赚取所需,仅因贪图私利,即甘为诈骗集团组织吸收,与诈骗集团成员共同诈欺取财;陈在诈欺机房内,从事诈骗大陆女子工作,行为被查获风险较车手小,且施以话术行骗,恶性也较车手为重,认陈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,处1年2月徒刑,可上诉。至于张姓首脑等人则另行审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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